SVHC,即高度关注物质,来源于欧盟REACH法规。根据REACH法规第57条款,SVHC按照以下标准来确定。非常高的关注度物质的物质,危害严重的后果。满足条件的物质,可被放置在一个列表。该清单的SVHC首次发表于2008年10月28日和2013年6月20日最后更新。此列表被称为候选名单中所有的物质加入由欧洲化学品管理署(ECHA)。SVHC可能有非常严重的,或在某些情况下,不可逆的对人,对环境的影响,因此其授权的原因。
a)按照欧盟指令67/548/EEC被分类为1类及2类的致癌物质、致畸变物质和生殖毒性物质。该指令将于近期被欧盟1272/2008/EC(《化学物质及混合物的分类、标签及包装》,即CLP法规)取代,在新法规中分类为1a及1b的上述危害物质。
b)按照REACH法规附件XⅢ确定的持久、生物累积、有毒物质(PBT)和强持久强生物累积物质(vPvB)。
c)其它有实际案例证明对人类及环境有严重危害影响的物质([1] 如内分泌干扰素)。
REACH法规附件XIV候选清单即SVHC清单,满足一定要求条件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应向ECHA进行SVHC通报,否则产品将禁止进入欧盟市场。检测只是分析产品中SVHC存在情况的手段,但不是REACH法规的强制要求;检测以及符合性评估报告,有实验室资格的机构才能很好的完成整个REACH服务,而不仅仅是检测。如何衡量一个企业的REACH能力,国家实验室认可委所颁布的CNAS证书是重要的衡量依据。CNAS证书证明一个实验室是按照ISO17025来进行管理的,这一认可目前受到世界58个国家互认。
● 2008年10月,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,共计15项;
● 2010年1月,第二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,共计13项;
● 2010年6月,第三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,共计8项;
● 2010年12月,第四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,共计8项;
● 2011年6月,第五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,共计7项;
● 2011年12月,第六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,共计20项;
● 2012年6月,第七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,共计13项;
● 2012年12月,第八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,共计54项;
● 2013年6月,第九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,共计6项;
● 2013年12月,第十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,共计7项;
● 2014年6月,第十一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,共计4项;
● 2014年12月,第十二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,共计6项;
● 2015年6月,第十三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,共计2项;
● 2015年12月,第十四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,共计5项;
● 2016年6月,第十五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,共计1项;
● 2017年1月,第十六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,共计4项;
● 2017年6月,第十七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,共计1项;
● 2017年12月,第十八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,共计7项;
● 2018年6月,第十九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,共计10项;
● 2019年1月,第二十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,共计6项;
● 2019年7月,第二十一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,共计4项;
● 2020年1月,第二十二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,共计4项;
● 2020年6月,第二十三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,共计4项;
● 2021年1月,第二十四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,共计2项;
● 2021年7月,第二十五批SVHC清单正式公布,共计8项;
随着法规的不断更新,必将会有更多的有害物质被纳入SVHC候选物质名单。欧盟对高度关注物质(SVHC)的严格管控,势必提高家电、纺织、玩具等多个行业的出口成本,相关企业须加紧应对步伐。对已经确认含有SVHC或可能含有的出口产品企业,建议:
■ 对照欧盟SVHC清单,了解自身输欧盟产品的特性,检测其中的物质含量,排除所用的物质可能被定义为SVHC的可能性;
■ 跟踪关注REACH高度关注物质名单的修订,加强对REACH法规涉及高度关注物质的鉴别标准的研究,加强高关注物质的检测力度;
■ 预测欧盟今后SVHC名单的未来走向,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,在产品设计上选用环保材料,结构设计上加快产业升级,更须加大开发力度,在有害物质使用上寻找安全替代物质。
始终紧跟法规更新变化,在SVHC高度关注物质检测领域处于水平,可为客户SVHC检测服务方案,并提供咨询服务。如有相关需求,欢迎与我们联系!